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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欺诈向养老金领取者支付精神损失费无论有无过失,金融机构都必须对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缺陷做出回应。提供公共服务的公法法人和私法法人,应当对其代理人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。 再生产 联邦储蓄银行 (Caixa Econômica Federal) 被判对退休人员 欺诈 基于这一认识,圣保罗特别联邦法院第 12 办公法院的联邦法官Ana Clara de Paula Oliveira Passos判处联邦储蓄银行和国家社会保障机构 (INSS) 支付 15,000 雷亚尔精神赔偿金。除物质损失赔偿外,还向养恤金领取者提供损害赔偿。 法官认为,承包一种类似于信用卡的名为“可转让保证金准备金”的产品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。
“考虑到CEF保持惰性,也没有对法院提出的问题作出任何解释,我倒置举证责任,承认以作者名义签订信用卡合同是欺诈行为。因此,我声明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,并取消因欺诈行为而产生的债务”,法官表示。 在本案中,养老金 WhatsApp 号码数据 领取者表示,从 2018 年开始,Caixa 开始每月从她的账户中扣除 167.28 雷亚尔、170.41 雷亚尔、176.26 雷亚尔和 184.15 雷亚尔的金额作为“可委托保证金储备金”(RMC),她声称她之前并未授予这些金额。授权。 “事实证明,原告声称从未提取过上述贷款/信用卡,因此,为了不因原告的要求而受到全面谴责,金融机构应该在 记录中证明,服务实际上是申请人请求并签订的,我重申,这并没有发生”,法官补充道。

他裁定:“无论有什么过错,CEF 都对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缺陷负责”。 他补充说,除了Caixa之外,INSS也在此次诉讼中承担责任,因为“在贷款合同的登记和为原告的利益提供每月折扣方面存在疏忽”。“本案中,两名被告都做出了客观回应。” 法官确定精神损害赔偿为 15,000 雷亚尔,必须由 Caixa 和 INSS 按同等比例分配,此外还双倍归还未到期债务,总计 17,057.96 雷亚尔,利息和更正仍需计算。 “在不当收费的情况下,其金额全部退还给 CEF,该公司必须根据《民法典》第 940 条和《民法典》第 42 条第 1 款向原告偿还不当收费金额的两倍。消费者保护法,加上利息和货币修正,因为我们不能说金融机构有正当的错误”,他裁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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